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在严格贯彻落实“721”工作法、“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柔性执法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梳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根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发生的概率等划分为高、中、低风险等级。二是通过综合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实际制定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措施。下一步,我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在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风险等级,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及时灵活实施行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