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至目前,解答电话咨询200余次,现场指导300余次,采取事前提示告知1500余次,事中辅导150余次,事后回访30余次,劝告整改1000余次,约谈30家。我局进行劝导、提醒行政相对人累计40000余人次。形成行政指导案例1份,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市容秩序,助力城市创建提升
一是建立台账,规范、劝导。以年度为单位,针对违法行为开展了“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发现第二次批评教育、发现第三次书面责改、发现第四次处罚惩戒”的管理模式。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清晰了解违法情况,指导情况和教育情况。实现了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交融、相互促进,达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年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2000余次。其中口头警告9000余次,责令改正告知2200余次。
二、专项整治户外广告,消除安全隐患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向商户发放户外广告治理宣传单5000余份,提高广大市民及商户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依法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800余份,给予商户充分时间自行整改。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联合市、区相关乡、镇、街道、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自行拆除的违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2022年,共依法拆除京开道、胜利路、黄河路、中原路、扶余路、九鼎街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大型跨路广告牌、楼顶广告以及各类广告设施、门头牌匾等5000余块,30余万平方米。
三、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加强监管。与商户签订“餐饮油烟治理告知书”。充分发挥油烟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实行“一企一码”,方便商户上传油烟净化器使用、清洗情况,实现执法人员在线审核、监管,提高餐饮油烟排放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巡查,严格处罚。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未安装或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超标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全区1600余家餐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3000余次,签订指导告知书3000余份。查处违规行为735起,查封餐饮单位14家。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存在懒惰嫌麻烦的思想,劝导规范违法行为时不够耐心,语气不够柔和。二是行政指导运用不够规范,存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处罚现象。三行政指导缺乏多元化。
五、下步打算
1.加强学习,制定开展行政指导的实施计划;
2.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行政指导,形成典型案例;
3.加强督查考核,及时反馈。
4.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服务型执法方式方法,有效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