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
答 复
张新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逐步实施老旧管网改造
2022年3月制定下发《濮阳市“十四五”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规划(2022年-2025年)》,明确了燃气管网、安全装置加装等分年度改造任务。每年度分别编制《濮阳市年度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实行周调度制度,进行台账管理,成立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的实行通报制度。2022年至2025年共需改造燃气管线259公里,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139公里,30年以上老旧管网全部完成改造,超额完成2022及2023年度改造目标。依据省住建厅要求,将2024及2025年度任务进行合并,统一在2024年实施,2月份重新修订下发了《濮阳市2024年度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确认2024年度改造124.5公里(市政管网27.2公里,庭院管网25.2,立管72.1公里),目前已改造完成3.4公里。
二、加强燃气安全督导工作
(一)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燃气工作专班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新交付小区燃气安全排查、燃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夜市早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等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坚持边查边改、“动态清零”,推行县级干部“包县区”“县与县互查”等督导方式,建立“日报告、周小结、月总结”制度和“一乡一站、一村一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采取“领导专家执法”的形式,县级干部带队,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及燃气专家、执法等人员组成,深入各县(区)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由市工作专班主要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一个县(区),配备燃气专家,采取“分片包干”形式,每月开展2次督导检查;组织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对全市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市纪委监委专项办与市燃气工作专班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结合燃气安全形势任务,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县(区)、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建立相应的执法协调机制,成立专项执法专班,注重联合执法,保障了我市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装燃气安全装置。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河南省2023年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确保我市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我局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多管齐下,有序推进全市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目前,全市管道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累计完成64.0783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84.16%,自闭阀、报警自动切断联动装置加装累计完成60.6883万户,完成年度任务79.71%。瓶装气用户金属软管已完成更换1.2299万户,完成率100%。
(四)强力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濮阳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濮安委〔2023〕25号);9月6日,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提前对“瓶改管”摸底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9月26日,聂长明副市长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暨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按照要求,组织乡镇(办)、村(社区)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及燃气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依据摸底清单合理确定分年度改造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瓶改管”试点街道或区域。摸排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符合燃气相关标准规范的非居民用户。目前,已完成非居民用户“瓶改管”2921户。
(五)加强安全宣传。组织印发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及《安全用气常识宣传页》,利用执法车辆循环播放安全用气知识,号召广大市民提高燃气安全意识,推动安全装置加装,督促各县(区)、各燃气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用户安全防范意识。
三、大力推动燃气智慧监管
2023年8月,濮阳市依托原有“智慧城管”系统,启动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11月份将生命线安全工程作为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内容启动建设,一体推进。濮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将该项工作列为市政府专题会议重要议题,统筹推进,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了高效工作机制。12月底,濮阳市燃气(管道气和瓶装气)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基本搭建完成,接入运管服平台,2023年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制定了《濮阳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应急预案》,建立燃气、排水防涝、供水等各行业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动了燃气智慧化监管。
四、完善应急机制
为做好天然气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市城市管理局及各燃气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了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火灾、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每年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和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应急专项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进行救援和处理,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燃气安全平稳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零容忍”,实行“动态清零”,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二)强力推进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批示精神,精准发力,组织各县(区),各燃气企业对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设施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清单,紧盯国家实施的老旧设施更新改造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全力做好我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三)加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按照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完成2024年改造任务。
(四)持续推进居民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坚持“应装尽装”的原则,完成对全市所有居民用户实施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感谢您的提案,希望今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