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
答 复
张民政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濮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濮阳市城区于2019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市级统一领导、区级组织推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社区物业具体实施、行业部门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和“社区、物业指导前端两网融合”的推行模式,明确了市级统筹分类体系,区级以下承担试点拓展和前端指导任务。2022年3月,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22〕4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各级各部门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
因财政资金困难,目前我市末端分类处理设施还不健全,“可回收物”尚缺乏官方的收运处理渠道,主要由社会企业收运处理。为解决可回收物的设施短板问题,我局积极谋划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包含新建1座分拣中心、配套前端分类投放亭(房、站)、智能回收箱房、可回收物运输车等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问题,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您的建议与我们谋划的项目有很多一致的地方,因此欢迎您有机会给我们深入提建议,推动我市可回收物的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垃圾分类,多提宝贵的意见!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