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城管〔2020〕297号 签发人:蔡洪峰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
裁量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2月10日